03.09 适合供人食用的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和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细粉、粗粉及团粒:
10 — 鱼的
90 — 其他
本品目包括从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和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制得的细粉、粗粉及团粒,不论是否经过烹煮。
经脱脂(例如,用溶剂提取法)或热处理的鱼的细粉或粗粉,适合供人食用的,仍归入本品目。
本品目不包括不适合供人食用的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和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细粉、粗粉及团粒(品目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