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9 油橄榄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
20 — 特级初榨油橄榄油
30 — 初榨油橄榄油
40 — 其他初榨油橄榄油
90 — 其他
油橄榄油是从油橄榄树(Olea europaea L.)的油橄榄制得的。
初榨的油橄榄油是指在未改变油脂的条件下(主要是加热的状态),仅用机械或其他物理方法处理油橄榄制得的油,所经过的处理不得超过洗涤、倾析、离心分离或过滤范围。
一、特级初榨油橄榄油,是在特定条件下获得的油,特别是对油橄榄的加工前处理和在加工、储存期间的温度控制,不会导致油的任何变化。就感官特征而言,其果味浓郁,无缺陷,颜色为清澈的浅黄到绿色,适合在天然状态下食用。特级初榨油橄榄油的游离酸度(以油酸计)每100克不超过0.8克,可根据《食品法典标准》(33—1981)所述特征与其他种类的油橄榄油区分。
二、初榨油橄榄油,是在特定条件下获得的油,特别是在加工、储存期间的温热条件下,可能会导致油的轻微变化,产生不超过《食品法典标准》(33—1981)规定的感官缺陷。它具有独特的果味,颜色为清澈的浅黄到绿色,适合在天然状态下食用。初榨油橄榄油的游离酸度(以油酸计)每100克不超过2.0克,可根据《食品法典标准》(33—1981)所述特征与其他种类的油橄榄油区分。
三、其他初榨油橄榄油,在未经进一步精炼的条件下可能不适合供人食用,包括以下两种,即灯油橄榄油和普通初榨油橄榄油。
四、其他,用上述子目所列的初榨的油橄榄油精炼而得的油,不改变其原来的甘油酯结构。它包括以下两类:
(一)精炼油橄榄油,游离酸度(以油酸计)每100克不超过0.3克,且其他特征与《食品法典标准》(33—1981)所述特征相对应。它是一种清澈、透明的油,不含沉淀物,颜色为浅黄色,没有特定的气味或味道,可能适合供人食用。
(二)精炼油橄榄油和初榨的油橄榄油的混合油,是由精炼油橄榄油和适合食用的初榨油橄榄油混合而成的油。它的游离酸度(以油酸计)每100克不超过1克,其他特性与《食品法典标准》(33—1981)第三部分所述一致。它的颜色为浅黄至绿色,气味、口感好。
五、分离品及以上一至四所述油的混合物。
本品目不包括油橄榄果渣油和它与初榨油橄榄油的混合物(品目15.10)或从橄榄油制取的再酯化油(品目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