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分章  非金属卤化物及硫化物

 

   

 

    本分章包括那些虽然名称(氯化物、硫化物等)上与第五分章所列氢酸的金属盐相似,而实际上却是非金属化合体的产品,例如:

    一、卤素与氧或氢以外的一种其他非金属结合的化合物(卤化物)。

    二、与氧结合的相同于上述一款的化合物(卤氧化物)。

    三、硫与氧或氢以外的一种其他非金属结合的化合物(硫化物)。

    非金属的硫氧化物(硫++非金属)不归入本分章,它们归入品目28.53

    卤化物、卤氧化物及金属或铵根离子(NH4)的硫化物(参见第一分章的总注释)归入第五分章,但贵金属化合物(品目28.43)以及品目28.4428.4528.4628.52的化合物除外。

 

28.13  非金属硫化物;商品三硫化二磷:

       10      二硫化碳

       90      其他

 

    这些二元化合物中最重要的有:

    一、二硫化碳CS2

    通过硫蒸气作用于燃烧的碳制得,无色,有毒液体(比重约为1.3)。不溶于水,不纯时有臭鸡蛋味。极易挥发和燃烧,吸入及接触皆有危险。报验时装于外包稻草或柳条且严密塞盖的陶制、金属或玻璃容器中。

    它可作为一种多用途溶剂。例如,提取油、脂及精油;骨类去脂;用于医药、化学纤维纺织业及橡胶工业。也用于农业上,将其注入泥土以消灭害虫,根瘤虫等。对于后一种用途,有时使用其衍生物硫代碳酸钾(品目28.42)(参见品目38.08的注释)。

    二、二硫化硅SiS2

    通过硫蒸气作用于高热硅制得,为白色固体;结晶后为挥发性针状物,分解于水成为胶凝硅。

    三、砷的硫化物

    本品目包括从天然硫化物制得,或用硫或硫化氢处理五氧化二砷或三氧化二砷制得的人造硫化物。

    (一)二硫化二砷(人造雄黄、假雄黄、硫化红)(As2S2As4S4)。有毒产品,为透明红色或橙色晶体,比重约为3.5。不经熔化即挥发。用于制造烟火(与硝酸钾及硫混合)、油漆(宝石红砷)及制革中用于脱毛。

    (二)三硫化二砷(人造雌黄、假金颜料、硫化黄)(As2S3)。有毒黄色粉末,比重约2.7;无气味,不溶于水。用途同二硫化砷,也作皮革和橡胶的颜料,还用作杀寄生虫药及用于医药(因它能破坏致病物质的生长)。与碱金属硫化物化合,即生成品目28.42的硫亚砷酸盐。

    (三)五硫化二砷(As2S5),该产品在自然界不存在,是一种淡黄色无定形固体,不溶于水,用作颜料。与碱金属硫化物化合,可生成品目28.42的硫砷酸盐。

    本品目不包括天然硫化砷(二硫化物或雄黄、三硫化物或雌黄)(品目25.30)。

    四、磷的硫化物

    (一)三硫化四磷(P4S3),用其组成元素制得。灰色或黄色固体。比重约为2.1。呈无定形块状或结晶体。具有大蒜气味,毒性较小,但吸入其粉末相当危险。分解于沸水,但不受空气影响。这是一种最稳定的硫化磷。用于制造五硫化物,在制造安全火柴上可代替磷;也用于有机合成。

    (二)五硫化二磷(P2S5P4S10),为黄色结晶体,比重2.032.09。用途同三硫化四磷,也用于配制矿砂的浮选剂。

    (三)商品三硫化磷。这种称作三硫化磷的产品是一种混合物,其分子式接近于P2S3;为淡黄灰色结晶块,遇水分解,用于有机合成。

    本品目不包括:

    (一)硫和卤素的二元化合物(例如,氯化硫)(品目28.12)。

    (二)硫氧化物(例如,砷、硫及硅的硫氧化物)及非金属硫代卤化物(例如,氯代硫化磷及二氯硫化碳)(品目2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