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分章  杂项产品

 

28.49  碳化物,不论是否已有化学定义:

       10      碳化钙

       20      碳化硅

       90      其他

 

    本品目包括:

    一、二元碳化物,为碳与电正性比碳大的另一种元素的化合物。乙炔化合物也归入本品目。

    最有名的二元碳化物是:

    (一)碳化钙(CaC2),纯态为透明无色固体,不纯时为不透明灰色固体。遇水分解生成乙炔;用于制乙炔气及氰氨化钙。

    (二)碳化硅(SiC)(硅化碳),在电炉中处理碳和硅石而得。为碾碎或小粒的黑色晶体、团块或无定形块。难熔;耐化学试剂;具有一定的折射力,几乎和钻石一样硬,但较脆。广泛用作磨料及耐火产品,与石墨混合后可用作电炉及高温炉的衬里,也用于制硅。本品目不包括以织物、纸、纸板或其他物料为衬背的粉状或粒状碳化硅(品目68.05),也不包括制成砂轮、手工磨石形状等的碳化硅(品目68.04)。

    (三)碳化硼,在电炉中处理石墨和硼酸而得;为亮黑色坚硬晶体,用作磨料和用于凿岩或制冲模及电极。

    (四)碳化铝(Al4C3),在电炉中用焦碳加热氧化铝而得;为透明黄色晶体或粉片。遇水分解生成甲烷。

    (五)碳化锆(ZrC),在电炉中处理氧化锆和碳黑而得;接触空气或水后即行分解,用于制灯丝。

    (六)碳化钡(BaC2),通常在电炉中制得;浅棕色,结晶块。遇水分解生成乙炔。

    (七)钨碳化物,在电炉中处理钨金属粉或氧化钨及碳黑而得;呈粉末状,遇水不分解,具有很高的化学稳定性。高熔点;极硬,耐热。其导电性与金属相似。易与铁类金属缔合。用于硬烧结体,例如,工具刀头的烧结体(通常与钴或镍等粘合剂相缔合)。

    (八)其他碳化物。钼、钒、钛、钽或铌的碳化物,在电炉中处理上述金属粉末或其氧化物与碳黑而得;用途与碳化钨相同。还有铬及锰的碳化物。

    二、由碳与一种以上金属元素化合组成的碳化物,例如,钛、钨碳化物〔(Ti,W)C〕。

    三、由一种或多种金属元素与碳及其他非金属元素化合组成的化合物。例如,硼碳化铝、碳氮化锆、碳氮化钛。

    以上某些化合物所含各种元素的比例虽不一定符合化学数量,但机械混合物不归入本品目。

    本品目还不包括:

    (一)碳与下列元素结合的二元化合物:氧(品目28.11)、卤素(品目28.1229.03)、硫(品目28.13)、贵金属(品目28.43)、氮(品目28.53)、氢(品目29.01)。

    (二)虽未经粘聚,但也用以制工具的板、杆、刀头等的金属碳化物的混合物(品目38.24)。

    (三)第七十二章的铁碳合金,例如,白生铁,不论其碳化铁含量如何。

    (四)粘聚金属碳化物的混合物,已制成作工具用的板、杆、刀头及类似品(品目8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