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分章 杂项产品
28.50 氢化物、氮化物、叠氮化物、硅化物及硼化物,不论是否已有化学定义,但可归入品目28.49的碳化物除外
本品目包括四类化合物,每种化合物含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元素,其中一个元素用以命名该类化合物(氢、氮、硅或碳),其他元素为非金属或金属。
一、氢化物
最重要的氢化物是氢化钙(CaH2),通过钙和氢元素的直接化合而得,具有晶体断面的白色块,在低温条件下与水接触即分解并放出氢气。是一种还原剂,用以从氯化铬中提炼烧结铬。
此外还有氢化砷、氢化硅、氢化硼(包括硼氢化钠)、氢化锂(及氢化铝锂)、氢化钠、氢化钾、氢化锶、氢化锑、氢化镍、氢化钛、氢化锆、氢化锡、氢化铅等。
本品目不包括氢与下列元素的化合物:氧(品目22.01、28.45、28.47及28.53)、氮(品目28.11、28.14及28.25)、磷(品目28.53)、碳(品目29.01)及某些其他非金属(品目28.06及28.11)。氢化钯及其他贵金属氢化物归入品目28.43。
二、氮化物
(一)非金属氮化物。氮化硼(BN)是一种白色粉末,高度耐火,是热和电的绝缘体;用于电炉衬里或制坩埚。氮化硅(Si3N4)是一种灰白色粉末。
(二)金属氮化物。铝、钛、锆、铪、钒、钽或铌的氮化物,是在1100℃或者1200℃温度下将上述各种纯金属置于氮气中进行热处理而得,或在更高的温度下将上述各种金属的氧化物和碳的混合物置于氮和氨气流中进行热处理而得。
本品目不包括氮与下列元素的化合物:氧(品目28.11)、卤素(品目28.12)、硫(品目28.13)、氢(品目28.14)、碳(品目28.53)。银的氮化物及其他贵金属氮化物归入品目28.43,钍和铀的氮化物归入品目28.44。
三、叠氮化物
金属叠氮化物可视为叠氮酸(HN3)的盐。
(一)叠氮化钠(NaN3),通过一氧化氮作用于氨基钠而得或从联氨、亚硝酸乙酯及氢氧化钠中制得,为无色结晶粉片。溶于水,在潮湿空气中会轻度变质。受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强烈影响。象雷酸汞一样,叠氮化钠对震动很敏感,但对热的敏感性不如雷酸汞。用于制雷管的起爆炸药。
(二)叠氮化铅(PbN6),得自叠氮化钠及醋酸铅,为白色结晶粉末,对震动非常敏感,保存于水下。用于代替雷酸汞作爆炸物。
四、硅化物
(一)硅化钙,为极硬的灰色结晶块,用于冶金中的局部产生氢并用于制烟幕弹。
(二)铬的硅化物。有几种铬的硅化物;这些硅化物是极硬物质,用作研磨料。
(三)硅化铜(品目74.05的硅铜母合金除外),常呈易碎的板状。用作精炼铜的还原剂,使铜便于模制及增进铜的硬度及抗裂力;硅化铜还能降低铜合金的腐蚀倾向,也用于制硅青铜或镍铜合金。
(四)硅化镁及硅化锰。
本品目不包括硅与下列元素的化合物:氧(品目28.11)、卤素(品目28.12)、硫(品目28.13)、磷(品目28.53)。硅化碳(碳化硅)归入品目28.49,铂及其他贵金属的硅化物归入品目28.43,含硅的铁合金及母合金归入品目72.02或74.05,铝硅合金归入第七十六章。关于硅和氢的化合物,参见以上第一款。
五、硼化物
(一)硼化钙(CaB6),通过电解硼酸盐与氯化钙的混合物制得;为浅黑色结晶粉末,一种冶金的强还原剂。
(二)硼化铝,在电炉中制得;呈结晶块状,用于制玻璃。
(三)钛、锆、钒、铌、钼及钨的硼化物,均是在1800~2200℃的温度及真空的条件下加热处理上述金属粉末及纯硼粉的混合物而得,或用硼处理已汽化的上述金属而得。这些产品非常坚硬,均是电的优良导体,用于硬烧结体。
(四)镁、锑、锰及铁的硼化物等。
本品目不包括硼与下列元素的化合物:氧(品目28.10)、卤素(品目28.12)、硫(品目28.13)、贵金属(品目28.43)、磷(品目28.53)、碳(品目28.49)。关于硼与氢、氮、硅的化合物,参见以上一、二、四款的内容。
本品目不包括铜硼母合金(参见品目74.05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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