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分章 废碎料及下脚料;半制品;制成品
39.21 其他塑料板、片、膜、箔、扁条:
— 泡沫塑料的:
11 — — 苯乙烯聚合物制
12 — — 氯乙烯聚合物制
13 — — 氨酯聚合物制
14 — — 再生纤维素制
19 — — 其他塑料制
90 — 其他
本品目包括除品目39.18、39.19、39.20或第五十四章货品以外的塑料板、片、膜、箔及扁条,即仅包括泡沫塑料产品及用其他材料增强、层压、支撑或以类似方法合制的产品(有关与其他材料合制而成的板等的归类,参见本章总注释)。
根据本章注释十,所称“板、片、膜、箔及扁条”仅适用于板、片、膜、箔、扁条及正几何形块,不论是否经印制或其他表面加工(例如,抛光、压纹、着色、简单弯曲或制成瓦楞形),以及未切割或切割成矩形(包括正方形)但未作进一步加工的(即使切割后成为可即供使用的制品)。
经磨边、钻孔、铣削、卷边、搓捻、镶框或其他加工,以及切割成除矩形(包括正方形)以外其他形状的板、片等,不论是否经表面加工(包括切割成小块正方形或其他矩形),一般均作为品目39.18、39.19或39.22至39.26的物品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