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分章 废碎料及下脚料;半制品;制成品
39.23 供运输或包装货物用的塑料制品;塑料制的塞子、盖子及类似品:
10 — 盒、箱(包括板条箱)及类似品
— 袋及包(包括锥形的):
21 — — 乙烯聚合物制
29 — — 其他塑料制
30 — 坛、瓶及类似品
40 — 卷轴、纡子、筒管及类似品
50 — 塞子、盖子及类似品
90 — 其他
本品目包括所有通常用于包装或运输各种货物的塑料制品。这些制品有:
一、容器,例如,盒、箱、板条箱、包袋(包括锥形袋及垃圾袋)、桶、罐、坛及瓶。
本品目还包括:
(一)具有容器特征,用于盛装及运输某些食物的无把柄的杯,不论其是否可附带用作餐具或盥洗器具;
(二)初制成型的塑料瓶,为管状的中间产品,其一端封闭而另一端为带螺纹的瓶口,瓶口可用带螺纹的盖子封闭,螺纹瓶口下面的部分准备膨胀成所需尺寸和形状。
二、卷轴、纡子、筒管及类似品,包括无磁带的录相带盒或录音带盒。
三、塞子、盖子及类似品。
此外,本品目还不包括家庭用具,例如,垃圾箱和移动垃圾箱(包括用于室外的),和不具备盛装或运输货物容器特征的餐用或盥洗用杯子,不论其是否有时用作货物容器(归入品目39.24),以及品目42.02的容器和品目63.05的散装货物储运软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