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  宽度不超过30厘米,按重量计弹性纱线或橡胶线含量在5%及以上的针织物或钩编织物,但品目60.01的货品除外:

       40      按重量计弹性纱线含量在5%及以上,但不含橡胶线

       90      其他

 

    本品目包括宽度不超过30厘米,按重量计弹性纱线或橡胶线含量在5%及以上的针织物或钩编织物,但品目60.01的起绒织物除外。

    弹性纱线的定义参见第十一类注释十三。本注释所述的变形纱线的定义,参见在品目54.02注释最后的子目注释。

    本品目也不包括:

    (一)经过药物浸涂或供零售用的绷带(品目30.05)。

    (二)纵行起圈纱线(品目56.06)。

    (三)品目58.07的针织或钩编的商标、徽章及类似品。

    (四)品目58.10的刺绣品。

    (五)第五十九章的织物(例如,品目59.0359.07的经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织物,品目59.06的用橡胶处理的织物)。

    (六)符合第十一类注释七规定的制成品(同样参见本类总注释的第二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