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19 玻璃纤维(包括玻璃棉)及其制品(例如,纱线、无捻粗纱及机织物)(+):
— 定长纤维纱条、无捻粗纱、纱线、短切原丝及其毡:
11 — — 长度不超过 50 毫米的短切原丝
12 — — 无捻粗纱
13 — — 其他纱线,定长纤维纱条
14 — — 机械结合毡
15 — — 化学粘合毡
19 — — 其他
— 机械结合织物:
61 — — 紧密粗纱机织物
62 — — 其他紧密粗纱织物
63 — — 纱线制紧密平纹机织物,未经涂布或层压
64 — — 纱线制紧密平纹机织物,经涂布或层压
65 — — 宽度不超过30厘米的网孔机织物
66 — — 宽度超过30厘米的网孔机织物
69 — — 其他
— 化学粘合的织物:
71 — — 覆面毡(薄毡)
72 — — 其他紧密织物
73 — — 其他网孔织物
80 — 玻璃棉及其制品
90 — 其他
本品目包括玻璃纤维本身和制成各种形状的玻璃纤维(含本章注释四所述的玻璃棉),以及由于物品的性质而不能归入其他品目的玻璃纤维制品。 玻璃纤维具有如下特征:不如植物或动物纺织纤维那样柔韧(玻璃纱线很难打结);强度高(比第十一类的任何纺织纤维都要坚韧,在抗拉强度方面比钢还要高,但重量比钢更轻);不具伸缩性,具良好的尺寸稳定性;不吸湿;不燃烧,声传导率和热传导率低(在某些情况下);不腐烂,不受水和大部分酸的侵蚀;对紫外线的敏感性较低;导电性能差、具有介电透磁性;与有机基质相容。 玻璃棉(随机取向纤维)是纤维随机取向的蓬松产品,主要用于隔热。
玻璃纤维有两种类型:
(一)(连续)长丝玻璃纤维,由大量平行的连续长丝组成,长丝直径通常在3至34微米之间;
这些连续的长丝成型后,被集合成一束(这个工艺过程也称“上浆”),以便其后的生产工序(短
切、卷绕、捻线、织造等)。
(二)非连续的玻璃纤维(定长玻璃纤维),由在生产过程中切成短段后拉制成一束松散纤维
集合体的长纤维组成。
玻璃纤维可进一步加工成本品目中的下列制品:
—纤维通过化学粘合形成的毡和网格布,即短切原丝毡、连续原丝毡和典型的无纺织物,如覆面毡(薄毡)、粘合网格布等;
—纤维通过机械结合形成的织物和毡,即机织物、无屈曲织物、针织物、缝编织物、针刺织物(如无捻粗纱布)、网孔织物、格栅等。
玻璃纤维可以通过多种方法制取,除少数情况以外,这些方法可归纳为三大类:
一、机械拉丝法
该过程中,石英砂、石灰石和高岭土的混合物在窑炉中熔化成玻璃液。不同成份组成可以生产不同种类的玻璃。玻璃液流入通道,通道底部装有耐高温贵金属(通常是铑或铂)合金制漏板。漏板上穿有很多小孔,熔融玻璃通过这些小孔形成玻璃长丝。经上浆处理后(例如,用硅烷处理),玻璃原丝或被送到一个高速旋转的芯轴的纸制套筒上卷绕,或直接在漏板下短切。所得的玻璃纤维(短切原丝)可进一步加工成毡和织物。 用大致相同的方法可制出较粗的玻璃纤维丝;这些玻璃丝可绕成供直接使用的玻璃丝网(用作隔热或隔音毡)。
二、离心拉制法
此法是用锅将玻璃熔化后,倒在一个高速旋转的耐火粘土圆盘上,圆盘边缘密密麻麻地带有很多齿。熔化的玻璃粘附在圆盘上,由熔炉的火焰进行加热。由于加热和离心力的作用下拉成长丝。玻璃丝被吹向一个固定的台子,卷绕在一个冷却圆筒上。 这样制成的纤维比较短,称为玻璃棉,可不经纺纱而整批使用。
三、流体成纤法
这一工艺过程是利用高压蒸汽或压缩空气的射流来实现的,当熔融玻璃丝从窑炉的拉丝板流出时,气流就从任一侧喷向玻璃丝。在射流的作用下,玻璃丝被裂为短段后涂上润滑剂。
这样制得的连续纤维卷绕到一个滚筒上,制成可直接使用的纤维网(例如,绝缘毯),或者制成其后可纺成纱线的定长纤维。
玻璃纤维织物通常通过以下两种生产工艺获得:
(一)化学粘合:
1.玻璃纤维覆面毡工艺,以湿法或干法成型。
2.粘结网格布工艺。
(二)机械结合:
1.机织工艺:织机将经纱(纵向)和纬纱(横向)按不同的织纹图案(平纹组织、纱罗组织等)交织,形成紧密或网孔织物结构。
2.针织工艺:针织机利用针织系统在纵向(经编)或横向(纬编)上使纤维相互连接而制成的线圈相互交织在一起,得到平面或管状织物结构。经编技术常用于多层织物的缝编。
3.其他纺织工艺:缝编、针刺等。 织物可具有紧密结构(如无捻粗纱布或多轴向织物)或网孔结构(如网孔机织物或粘合网格布),这取决于制得最终产品所需的后续生产技术要求。紧密织物用于树脂浸渍,而具有规则网孔结构的
网孔织物用于制作防虫网或墙面修复的增强网,修复时抹灰的灰浆必须能穿过网孔。 本品目的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制品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散装玻璃棉,玻璃棉制的板、片、垫。
(二)定长纤维纱条、无捻粗纱、纱线及其制成的短切原丝和毡。
(三)机械结合织物,包括狭幅织物。
(四)化学粘合织物,包括覆面毡(薄毡)或粘合网格布。
本品目还包括帘、幕和其他玻璃纤维机织物制品。 值得指出的是,虽然用玻璃纤维线刺绣的“化学刺绣品”或无可见底布刺绣品应归入本品目,但凡采用第十一类的任何纺织品制成的刺绣品,如果仅是为了某些效果而使用了玻璃纤维绣线的,不应归入本品目(品目58.10)。
玻璃纤维及其织物用途广泛,例如:
1.用于基础设施、环境方面和清洁能源发电(例如,多轴向织物增强风电叶片、道路加固用土工布、桥梁结构用复合材料等)。
2.用于建筑及构筑体(例如,用于增强屋顶防水膜或瓦、覆盖毯、水泥及石膏板、建筑用织物、外墙包覆、墙面修复及外层保温复合系统等)。
3.用于家具和室内装修(例如,装潢、墙帷、窗帘、蚊帐、遮阳帘),为织物状,可染色或印花。
4.用于隔热及高温防护(例如,用于屋顶、烟囱、锅炉、窑炉、蒸汽管道、蒸汽涡轮、管道、冰柜及运货车等的隔热),为散装纤维、粒状棉、毡、垫、套管(用于管道)或编织物(不论是否用胶粘剂、沥青或其他物质浸渍,或用纸张、纺织材料或金属丝网支撑)。
5.用于电绝缘(例如,电线、电缆或其他电器),为长丝、纱线、带、编织物、织物等(不论是否用天然树脂、塑料或沥青等浸渍),以及用于增强电子工业(自动数据处理设备或电话等)中的印刷电路板。
6.用于隔音(例如,公寓、办公室、船舱、汽车或剧院),为散装纤维、毡、垫或硬板。
7.在各种生产过程中用于热塑性和热固性塑料的增强,具多种用途,例如,储运液体的贮罐、桶和管道,机器罩及其他工业或农业用的模铸零件,机动车辆保险杠、履带车辆设备、铁道车厢或飞行器、家用器具、船壳、鱼竿、滑雪板、网球拍及其他体育用品等。
8.用于制造其他杂项工业产品,例如,空调或化学工业用过滤产品、砂轮增强、医疗保健、包装加固等。
本品目不包括:
(一)将玻璃纤维压制后,或将多层玻璃纤维层叠后用塑料浸渍制成的半成品或制成品,由于它们具有结实坚硬的特征,因而失去了玻璃纤维制品的特性(第三十九章)。
(二)矿物棉(参见第七十章的注释四)以及品目68.06的矿物棉制品。
(三)用玻璃纤维网或织物作为芯层,用沥青或类似材料完全包裹或两面覆盖制成的屋顶板(品目6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