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分章 铁及非合金钢
总 注 释
本分章包括下列形状的铁及非合金钢:
一、锭或其他初级形状,例如,熟铁棒、板桩、方块、团块,包括熔融状态的钢(品目72.06)。
二、半制成品,例如,大方坯、小方坯、圆材坯、厚板坯、薄板坯、粗锻件、角材坯、型材坯及异型材坯(品目72.07)。
三、平板轧材(品目72.08至72.12)。
四、不规则盘绕的热轧条、杆(品目72.13)及其他条及杆(品目72.14或72.15)。
五、角材、型材及异型材(品目72.16)。
六、丝(品目72.17)。
72.13 不规则盘卷的铁及非合金钢的热轧条、杆:
10 — 带有轧制过程中产生的凹痕、凸缘、槽沟及其他变形的
20 — 其他,易切削钢制
— 其他:
91 — — 直径小于14毫米圆形截面的
99 — — 其他
不规则盘卷热轧条、杆的定义,参见本章注释一(十一)。
这些产品(也称作盘条)主要用于拉制金属丝(品目72.17),但也用于其他用途,尤其用于建筑工程(例如,用作焊接钢筋网)、螺母及螺栓制造工业、冷拉拔工业等,还用于制焊条。
本品目也包括做混凝土钢筋用的条及杆;这类产品轧制后带有凹槽或凸缘(例如,齿、槽、凸角),但它们的基本横截面形状与本章注释一(十一)所列的任何一种几何形状相符。这些凹凸槽或凸缘必须是仅仅为了改善与混凝土等的粘合力而设计的。
本品目不包括已矫直并切成一定尺寸的条及杆(品目7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