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24 钢铁制卫生器具及其零件:
10 — 不锈钢制洗涤槽及脸盆
— 浴缸:
21 — — 铸铁制,不论是否搪瓷
29 — — 其他
90 — 其他,包括零件
本品目包括在本协调制度其他品目未具体列名的卫生用钢铁制品,它们的范围较为广泛。
这些制品可以铸造制得或用钢铁片、板、箍、带、丝网、丝布等制得,也可以通过各种制造方法(模铸、锻造、模压、冲压等)制得。它们可以装有其他材料制的盖、柄、其他零件或附件,只要它们具有钢铁制品的特征。
本品目包括:浴缸、净身盘、坐浴盆、洗脚盆、洗涤槽、脸盆、盥洗设备;肥皂碟及海绵篮;冲洗罐、卫生桶、尿壶、床上便盆、便壶、不论是否带机械装置的抽水马桶及贮水箱、痰盂、卫生纸架。
本品目不包括:
(一)品目73.10的听、盒及类似容器。
(二)第九十四章的放药品及卫生洁具的小型悬挂式壁橱或其他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