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16 其他铝制品:
10 — 钉、平头钉、U形钉(品目83.05的货品除外)、螺钉、螺栓、螺母、钩头螺钉、铆钉、销、开尾销、垫圈及类似品
— 其他:
91 — — 铝丝制的布、网、篱及格栅
99 — — 其他
本品目包括所有铝制品,但本章其他品目所列的物品、第十五类注释一所述的物品、第八十二章或第八十三章列名的物品及协调制度其他章更为具体列名的物品除外。
本品目主要包括:
一、钉、平头钉、U形钉(品目83.05的制品除外)、螺钉、螺栓、螺母、钩头螺钉、铆钉、销、开尾销、垫圈及品目73.17及73.18注释所列类型的类似物品。
二、织针、引针、钩针、刺绣穿孔锥、别针、其他针及品目73.19注释所列类型的类似物品。
三、铝制链条及其零件。
四、铝丝制的布、网、篱、格栅,以及网眼铝板(参见品目73.14的注释)。网眼铝板一般用于商店的陈列架、扩音器网罩,并可在运输及储存挥发性液体及气体中用作抑爆物。
五、与品目73.25及73.26注释所述钢铁制品范围一致的铝制品。
本品目不包括:
(一)金属线机织物,用于衣着物品或作为家具布及类似品(品目58.09)。
(二)制成机器零件的铝丝网布(例如,与其他材料装配而成的网布)(第八十四章或第八十五章)。
(三)制成手用粗筛或细筛的铝丝网布等(品目96.04)。
第七十七章
(保留为协调制度将来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