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07  手工工具(不论是否有动力装置)及机床(例如,锻压、冲压、攻丝、钻孔、镗孔、铰孔及铣削、车削或上螺丝用的机器)的可互换工具,包括金属拉拔或挤压用模以及凿岩或钻探工具:

               凿岩或钻探工具:

       13  — — 带有金属陶瓷制的工作部件

       19  — — 其他,包括部件

       20      金属拉拔或挤压用模

       30      锻压或冲压工具

       40      攻丝工具

       50      钻孔工具,但凿岩及钻探用的除外

       60      镗孔或铰孔工具

       70      铣削工具

       80      车削工具

       90      其他可互换工具

 

    本章前面各品目主要包括可直接使用或装手柄后即可使用的手工工具(机器用锯片等少数货品除外),而本品目则包括不能单独使用,但可装于下列货品上使用的工具:

    一、手工工具,不论是否动力操作的(例如,胸压式手摇钻、手钻及板牙铰手),

    二、按照第八十四章注释七规定归入品目84.5784.6584.79的机床,

    三、品目84.67的工具,

    用于对金属、硬质合金、木材、石料、硬橡胶、某些塑料或其他材料的锻压、冲压、冲孔、攻丝、钻孔、镗孔、铰孔、拉削、铣削、切齿、车削、切割、凿榫或拉拔等加工或用于上螺丝。

    本品目还包括用于品目84.30的凿岩机或钻探机的工具。

    除上述列名的货品以外,机器或器具用的模具、冲头、钻头或其他可互换工具,应按所属机器或器具的零件归类

    本品目的工具可以是单件制品,也可以是组合制品。

    单件工具用一种材料制成,而且一般是用合金钢或高碳钢制成。

    组合工具则是由一件或多件贱金属、硬质合金、金属陶瓷、金刚石、其他宝石或半宝石制成的工作部件通过焊接或镶嵌永久性地附于贱金属支架上,或作为可拆卸部件附于支架上构成的。可拆卸工作部件的工具是由一个贱金属基座和一个或多个工作部件(刀片、板、尖)构成,工作部件通过桥板、紧固螺钉或弹簧扁销等装置,必要时可带有断屑唇锁定在基座上。

    本品目还包括由装有或包有磨料的贱金属工作部件构成的工具,这些工具所具有的切齿、沟槽等即使附上磨料之后也仍保持其特征及功能,即在没有磨料时工具仍可使用;但大多数研磨工具不归入本品目(参见品目68.04的注释)。

    归入本品目的工具包括:

    (一)凿岩或钻探工具,包括采矿、油井钻探或探测用工具(例如,麻花钻头、活钻头及扁钻)。

    (二)金属拉拔或挤压用模,包括拉丝模板。

    (三)锻压或冲压工具,包括金属片材冷锻压或冷冲压用的冲子及模具;锻模;冲孔或切割模、机床用冲头。

    (四)攻丝工具,例如,丝锥及板牙、螺纹梳刀及螺纹梳刀盘。

    (五)钻孔工具,但凿岩工具除外,包括钻头(螺旋或磨花钻、中心钻等用的钻头)、曲柄钻等。

    (六)镗孔或铰孔工具,包括铰刀。

    (七)铣削工具,例如,铣刀(平铣刀、螺旋铣刀、交错铣刀或斜角铣刀);齿轮滚铣刀等。

    (八)车削工具。

    (九)其他可互换工具,例如:

    1.磨削、刨削、开槽、研磨、修整用的工具。

    2.木材凿榫或成形工具,包括木材凿榫用割链。

    3.油漆、胶水、胶泥、胶粘剂及涂面泥釉的混合、搅拌等工具。

    4.螺丝刀头。

    拉丝模、车刀等即使制成具有放射性,也应归入本品目。

    本品目不包括:

    (一)带有橡胶、皮革、毡呢等工作部件的擦光球、抛光轮及其他工具,这些物品应按其构成材料归类(第四十章、第四十二章、第五十九章等)。

    (二)各种锯片(品目82.02)。

    (三)刨刀及类似的工具零件(品目82.05)。

    (四)机器或机械器具用的刀及刀片(品目82.08)。

    (五)金属陶瓷制成但未装配的工具用板、杆、刀头及类似品(品目82.09)。

    (六)化学纤维喷丝头(品目84.48)。

    (七)机器或手工工具用的工件夹具和工具夹具,以及自启板牙切头(品目84.66)。

    (八)玻璃纤维拉丝用模(品目84.75)。

    (九)用作机器零件的刷子(不论是否由金属制成)(品目9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