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60 用磨石、磨料或抛光材料对金属或金属陶瓷进行去毛刺、刃磨、磨削、珩磨、研磨、抛光或其他精加工的机床,但品目84.61的切齿机、齿轮磨床或齿轮精加工机床除外(+):
— 平面磨床:
12 — — 数控的
19 — — 其他
— 其他磨床:
22 — — 数控无心磨床:
23 — — 数控外圆磨床
24 — — 其他,数控的
29 — — 其他
— 刃磨(工具或刀具)机床:
31 — — 数控的
39 — — 其他
40 — 珩磨或研磨机床
90 — 其他
本品目包括对金属或金属陶瓷进行表面精加工用的某些机床;但切齿机、齿轮磨床或齿轮精加工机床除外(品目84.61)。这些机器是利用磨石、磨料或抛光材料对金属等进行切磨加工的。本品目所述的“抛光材料”包括下列几种:
一、由硬质合金、钢、软金属、木材、毡、纺织材料或皮革制成的抛光研磨盘;
二、金属丝刷;
三、抛光衬垫。
机床一般是动力驱动的,但手动或脚踏式的类似机器也归入本品目。这些非动力驱动机器与品目82.05的手工工具及品目84.67的手提式工具的区别在于,这些机器一般是装在地板、工作台、墙壁或另一台机器上,因此配有底座、支架等。
本品目包括:
(一)去毛刺机,用金属刷或磨料对粗糙铸件或切削金属件的粗糙边缘进行磨毛口用的机床。
(二)刃磨机床(刀具磨床),包括金属陶瓷或硬质金属刀具头的研磨机床,以及钢丝刷刃机床。
(三)各种类型的磨床(例如,内表面磨床、无心平面磨床、平面磨床、螺纹磨床、阀门或阀门座磨床)。这些机床用于完善其他机器的加工操作,使产品达到需要的精度。
本组包括,例如:
1. 无心磨床。此类机器的特征:无轴,装有两个研磨轮(一个砂轮及一个导轮),并有一个托板,用以支撑工件。
2. 外圆磨床。此类机器的特征:有轴,装有一个支架,用以夹住并带动工件,并装有一个或多个砂轮。可作用于工件的外表面、内表面,或者同时作用于工件的内外表面(万能外圆磨床)。
(四)珩磨机及研磨机,用以使磨削表面达到一定精度。
(五)抛光机,用以对工件表面进行磨光。
(六)雕刻机,但不包括品目84.59或84.61所列的机器。
零件或附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机床的零件及附件应归入品目84.66,但第八十二章所列工具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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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目不包括:
(一)手工工具、手动或脚踏式的砂轮(品目82.05)。
(二)喷砂机(品目84.24)。
(三)用激光、其他光、光子束、超声波、放电、电化学法、电子束、离子束或等离子弧等处理材料的加工机床;水射流切割机(品目84.56)。
(四)加工金属用的加工中心、单工位组合机床及多工位组合机床(品目84.57)。
(五)手提式风动或液压工具及本身装有电动或非电动动力装置的手提式工具(品目84.67)。
(六)对金属货品去除磨砂、除去锈皮或进行抛光用的转筒(品目84.79)。
(七)试验用机器及器具(品目9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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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目注释:
子目8460.12、8460.22、8460.23、8460.24及8460.31
参见子目8458.11及8458.91的注释中关于”数控的”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