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64  石料、陶瓷、混凝土、石棉水泥或类似矿物材料的加工机床、玻璃冷加工机床(+)

       10      锯床

       20      研磨或抛光机床

       90      其他

 

    机床一般是动力驱动的,但手动或脚踏式的类似机器也归入本品目。这些非动力驱动机器与品目82.05的手工工具及品目84.67的手提式工具的区别在于,它们通常是安装在地板、工作台、墙壁或另一台机上的,因而一般配有底座、支架等。

    一、石料、陶瓷、混凝土、石棉水泥或类似矿物材料的加工机器

    本组不但包括天然石料的加工机器,还包括类似的坚硬材料(陶瓷、混凝土、人造石、石棉水泥等)的加工机器。虽然大多数宝石或半宝石的加工机器均有其不同的特点(例如,具有较高的精密度等),但仍归入本品目。

    本品目包括:

    (一)锯机或切割机,例如:

    1.专用锯机(圆盘锯、带锯及往复锯,包括使用无齿锯条等进行加工的锯机)。

    2.圆盘(如砂轮)切割机,包括在混凝土表面或建筑石料面上开挖或切割假接缝的机器。

    3钢丝绳锯石机,由几根螺旋绞合环形钢丝在一系列有槽滑轮引导下,进行切割。环形钢丝以砂石和水的混合研磨料作为助剂,利用摩擦切割石料。

    (二)劈开或分裂机器。

    (三)磨平、抛光或压纹等用的机器。

    (四)钻孔及磨削的机器。

    (五)车削、镌刻、雕刻、模切等的机器。

    (六)切割或修整砂轮的机器。

    (七)陶瓷产品的加工机床(用以钻孔、切割、铣削、抛光等),但陶瓷坯泥或陶瓷材料未烧制品的加工机器除外(例如,陶瓷坯泥的模制或成形机器应归入品目84.74)。

    二、玻璃的冷加工机床

    本组包括玻璃的冷加工机床;但不包括玻璃的热加工(即将玻璃加热成为液态或使其具有塑性时加工)机器(品84.75)。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为了便于进行某种加工而将玻璃稍为加热,这样的机器仍应归入本品目,因为在这些机器对玻璃进行加工的过程中,玻璃仍保持其硬度。

    许多这类机器的加工方法类似于上述第一部分所述对石料及类似物料的加工方法。

    另一些机器则较为专用。例如,作装饰性加工或具有某种特定用途(例如,光学加工和钟表制造)。这类机器的主要品种列举如下:

    (一)砂轮或金刚石玻璃切割机。

    (二)玻璃刻花机,用于玻璃刻面或制雕花玻璃制品。

    (三)精修机、研磨机等,用于修边、修平底座以及修整模制物品。

    (四)抛光机。有时在抛光后,还要用毡盘机再进行一次精加工,称为修光;这种毡盘机也应归入本品目。

    (五)砂轮或金刚石镌刻机;但喷砂镌刻机除外(品84.24)。

    (六)光学玻璃、眼镜片或钟表玻璃的精修机或抛光机。这类机器包括切割眼镜片用的特种圆盘玻璃切割机;也包括磨蚀透镜、棱镜及眼镜片(球形、环形、圆柱形、多焦点式镜片等)的光学玻璃修整或抛光机。

零件及附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机床的零件及附件应归入品84.66,但第八十二章所列的工具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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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品目也不包括:

    (一)手工工具及手摇或脚踏砂轮(品目82.05)。

    (二)品目84.4584.46所列的玻璃纤维捻纱机、织机及其他机器。

    (三)品目84.56所列的用激光、其他光、光子束、超声波或等离子弧等工艺处理材料的加工机床及其他机器。

    (四)手提式风动或液压工具及本身装有电动或非电动动力装置的手提式工具(品目84.67)。

    (五)压碎、磨粉、混合、模制、粘聚、铸造、制砖等机器(品目84.74)。

    (六)半导体单晶柱或圆片的切割、划片、划痕加工机床(例如,“圆片切片机”),以及半导体单晶柱或圆片或平板显示器的磨削、研磨、抛光加工机床(品目84.86)。

 

子目注释:

子目8464.10

    本子目包括品目84.64注释的第一部分第(一)款所列的锯机或切割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