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66 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4.56至84.65所列机器的零件、附件,包括工件或工具的夹具、自启板牙切头、分度头及其他专用于机器的附件;各种手提工具的工具夹具:
10 — 工具夹具及自启板牙切头
20 — 工件夹具
30 — 分度头及其他专用于机器的附件
— 其他:
91 — — 品目84.64所列机器用
92 — — 品目84.65所列机器用
93 — — 品目84.56至84.61所列机器用
94 — — 品目84.62或84.63所列机器用
除第八十二章所列的工具及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包括:
一、品目84.56至84.65所列机器的零件。
二、这些机器的附件,即与这些机器连用的辅助装置。例如,用以改进机器,扩大其工作范围的可互换装置;用以提高精确度的装置;对机器主要功能起某种伺服作用的装置。
三、各种手提式工具的工具夹具。
归入本品目的零件及附件范围很广,它们包括:
(一)工具夹具,用以夹持、导行、操纵工具,并可将工具更换。工具夹具有很多品种,例如:
夹盘;螺丝攻及钻头的夹套;车床刀架;自启式板牙头;砂轮架;珩磨机的珩磨头;镗杆;六角车床的转台等。
本品目也包括各种手提式工具的工具夹具。这些工具夹具通常是供品目82.05或84.67所列工具使用的。此外,本品目还包括软轴式装置的工具夹具(参见品目84.67及85.01的注释规定)。
(二)工件夹具,用以夹持,有时可按工作需要操纵正在加工的工件。这些夹具包括:
车床顶尖;各种机械式或气动式车床夹盘及其夹爪;工件夹板及夹台(不论是否装有测微调节或校正装置);夹钳及角撑板;楔子及塞块;固定、旋转或可调节的虎钳;固定支架(这是一种环状装置,用以在车削时支撑长形工件,以防止工件因工具压力而发生翘曲或振动)。
(三)用于车削凹槽或球面等的辅助装置。
(四)仿形装置(包括电气或电子操作的),用于自动按样复制产品。
(五)装在车床、刨床、牛头刨床等机器上的表面精修装置。
(六)机械式或气动式自动控制装置,用以在进行加工时,对工件及工具的进级进行自动控制。
(七)其他特种辅助装置,用以提高机床的精确度,但其本身并不参与加工操作,包括定心或校平装置;分度头;分度表;测微刀架制动器;刀架空位装置等。这些装置即使配有光学零件以便读出刻度或进行调节(例如,光学分度头),仍应归入本品目。但如果这种装置本身就是光学器具,例如,定心显微镜(品目90.11);调准或校平望远镜以及投影测试装置等(品目90.31),不应归入本品目。
本品目也不包括:
(一)品目68.04所列的砂轮及类似的研磨工具。
(二)磁性或电磁滤油器(品目84.21)。
(三)起重或搬运辅助设备(例如,在机械加工过程中支撑大型或重型工件时所用的调平千斤顶)(品目84.25等)。
(四)齿轮箱、其他变速装置、离合器及类似传动装置(品目84.83)。
(五)适合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4.86所列机器及设备的零件及附件,包括工件或工具的夹具及机床或水射流切割机专用的其他配件(品目84.86)。
(六)电气或电子零件及附件(例如,磁性夹盘及数字控制板)(第八十五章)。
(七)测量或检测装置(品目90.31)。
(八)转数计及产量计数器(品目90.29)。
(九)机器用刷子(品目9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