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87 本章其他品目未列名的机器零件,不具有电气接插件、绝缘体、线圈、触点或其他电气器材特征的:
10 — 船用推进器及桨叶
90 — 其他
本品目包括各种非电气的机器零件,但下列各项除外:
(一)专用于或主要用于某种机器(包括品目84.79或85.43.第十七类、第九十章等所列的机器)的非电气零件;这些机器零件应与有关机器归入同一品目;如有专门列名的品目,则应归入该品目。
(二)品目84.81至84.84所列的机器零件。
(三)协调制度其他品目具体列名的零件,或按第十六类注释一或第八十四章注释一的规定不能归入本品目的零件。例如,塑料制的传动带或输送带(第三十九章);硫化橡胶制的传动带或输送带(品目40.10)及其他未硬化硫化橡胶制的零件(品目40.16);皮革或再生皮革制的零件(品目42.05);纺织材料制的传动带或输送带(品目59.10)及纺织材料制的其他机器零件(品目59.11);陶瓷或玻璃制的零件(第六十九章或第七十章);完全用宝石或半宝石(天然、合成或再造)制的机器零件(第七十一章);第十五类注释二所述的螺丝、链条、弹簧及其他通用零件;刷子(品目96.03)。
因此,一般来说,本品目的货品可确定为机器零件,但不能确定为任何一种机器的零件。据此,本品目包括非自动润滑脂壶;加脂咀;手轮、杠杆及手柄;安全防护罩及底板;油封环。油封环通常为圆形截面,结构相当简单(例如,一个软橡胶圈通过硫化与一增强用的金属结合在一起),其特征是没有活动部件。许多机器或设备的接口表面都用它来封闭,以防止油或气体的泄漏和尘埃等的进入。
本品目也包括船用推进器及桨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