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15 电气(包括电热气体)、激光、其他光、光子束、超声波、电子束、磁脉冲或等离子弧焊接机器及装置,不论是否兼有切割功能;用于热喷金属或金属陶瓷的电气机器及装置:
— 钎焊机器及装置:
11 — — 烙铁及焊枪
19 — — 其他
— 电阻焊接机器及装置:
21 — — 全自动或半自动的
29 — — 其他
— 用于金属加工的电弧(包括等离子弧)焊接机器及装置:
31 — — 全自动或半自动的
39 — — 其他
80 — 其他机器及装置
90 — 零件
一、软钎焊、硬钎焊或其他熔焊机器及器具
本组包括某些软钎焊、硬钎焊或熔焊机器及器具。不论是便携式的还是固定式的。兼有切割功能的此类机器及器具也归入本品目。
焊接时可由手工进行操作,也可以是全自动或半自动操作。
此类机器或器具包括:
(一)硬钎焊或软钎焊机器及器具
其热量一般是由电感应或电传导产生的。
硬钎焊及软钎焊是用较低熔点的填充金属熔渗于底层金属而使金属焊件连接。在连接过程中,底层金属并不熔化。填充金属通过毛细吸引分布在焊接点表面之间。可根据所使用的填充金属的熔点温度对硬钎焊与软钎焊加以区分。硬钎焊的熔点温度一般在450℃以上,而软钎焊则在较低温度达到熔点。
只有配备特殊装置(例如,焊丝进料装置),明显为专用于或主要用于硬钎焊或软钎焊的机器或器具,才可归入本组。其他器具应视为品目85.14所列的炉、烘箱或加热设备。
本品目还包括手工操作的电烙铁及电焊枪。
(二)金属的电阻焊接机器及器具
焊件通电时的电阻可产生焊接点所需热量(焦耳热)。焊接时,焊件在压力作用下接合在一起,而无需焊剂或填充金属。
此类机器根据焊件不同而有多种类型。它们包括对焊机或闪光对焊机;配有焊枪的单点式焊机,不论是否配有自供电源;多点式焊机及其附属设备;凸焊机;缝焊机;高频电阻焊接器具。
(三)金属的电弧或等离子弧焊接机器及器具,不论是否兼有切割功能
1.电弧焊接
以电弧为其热源。电弧可由两电极间触发产生,也可由一电极与焊件间触发产生。
电弧焊机有多种。例如,使用涂料焊条的手工金属电弧焊机;空气屏蔽弧焊机;使用自耗电极或非自耗电极供焊接或切割用的电弧焊机或手工电弧焊机〔金属极隋性气体电弧焊(MIG)〕;金属极活性气体电弧焊(MAG)机;钨极隋性气体电弧焊(TIG)机;埋弧焊(SA)机、电渣焊机或气电焊机等。
2.等离子弧焊
以压缩电弧为其热源。经过对备用气体进行电离和分解,可将其变成等离子体(等离子焰流)。备用气体可以是隋性气体(氩、氦)、多原子气体(氮、氢)或两者的混合气体。
(四)金属的感应焊接机器及器具
其热量是电流通过一个或多个感应线圈而产生的。
(五)电子束焊接机器及器具,不论是否兼有切割功能
由真空中产生的聚焦电子束的电子轰击焊接或切割工件,使其发热。
(六)真空扩散焊接机器及器具
其热量一般由电感应产生,但也可由电子束或电阻产生。
这类装置主要由真空室、真空泵及加压与加热设备组成。
(七)光子束焊接机器及器具,不论是否兼有切割功能
光子束焊接可分为:
1.激光束焊接
这种焊接方法利用相干的单色辐射作为热源。单色辐射能聚焦成高强度光束,并轰击焊接部件,从而产生热能。
2.光束焊接
以非相干聚焦光束的轰击为其热源。
(八)热塑性材料的焊接机器及器具
1.电热气体焊接(气焊)
焊接面经电热气体(一般为空气)加热后,在压力作用下接合在一起,不论是否使用添加剂。
2.电热元件焊接
焊接面经电热元件加热后,在压力作用下接合,不论是否使用添加剂。
3.高频焊接
电介质损耗相当高的热塑性材料〔例如,丙烯酸聚合物、聚乙烯、聚氯乙烯、聚酰胺(例如,尼龙)〕,其焊接表面经高频交流电场加热后,在压力的作用下接合在一起,可以使用添加剂。
(九)超声波焊接机器及器具
焊件可在超声波振动作用下接合在一起。该焊接法可用于焊接那些普通焊接技术不能焊接的金属或合金,也可用于焊接金属箔、两种或多种不同的金属件或塑料薄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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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软钎焊、硬钎焊或其他熔焊机器使用直流发电机供给的低压直流电,或者使用降压变压器供给的低压交流电。变压器等一般装在电焊机内。但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在某些移动式电焊机中),焊头或焊接器具是以电缆与变压器等连接的。即使是在后一种情况下,只要变压器等与焊头或焊接器具一起报验,整套装置仍归入本品目;如果单独报验,变压器或发电机应归入其所属的适当品目(品目85.02或85.04)。
本品目还包括焊接专用的工业机器人。
本品目不包括:
(一)配有电焊装置的包装机(品目84.22)。
(二)热熔粘合机(品目84.51)。
(三)只能用于切割的机器(一般归入品目84.56)。
(四)摩擦焊接机器(品目84.68)。
(五)专用于或主要用于组装半导体的焊接机器及装置(品目84.86)。
二、用于热喷金属或金属陶瓷的电气机器及装置
这是一种电弧装置,能使金属或金属陶瓷熔化,并同时用压缩空气将其喷出。
本品目不包括单独报验的金属喷枪(应归入品目84.24)。
零 件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所列货品的零件也应归入本品目。
这些零件主要包括焊头及焊钳、电焊条夹及金属接触电极(例如,接触头、接触滚及接触夹片);还包括手提原子氢焊接设备用的焊枪头及其成套喷嘴。
但下列货品不归入本品目:
(一)贱金属或硬质合金制的自耗电极(应根据具体情况,按其构成材料归类或归入品目83.11)。
(二)石墨电极或其他碳电极,不论是否带金属(品目8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