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29 专用于或主要用于品目85.24至85.28所列装置或设备的零件:
10 — 各种天线或天线反射器及其零件
90 — 其他
除零件的归类总原则另有规定的以外(参见第十六类总注释),本品目包括上述五个品目所列器具、设备的零件。归入本品目的零件包括:
一、各种发射或接收天线及天线反射器。
二、用于无线电广播或电视广播接收天线的旋转系统,该系统主要由一个电动机及一个控制盒组成。电动机装在天线杆上使之转动。控制盒则是独立的,用于天线的跟踪及定位。
三、品目85.25至85.28所列器具、设备的专用箱、壳。
四、天线滤波器及分离器。
五、支架(底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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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目不包括:
(一)天线杆(例如,品目73.08)。
(二)高压发生器(品目85.04)。
(三)蜂窝电话(也称移动电话)用蓄电池(品目85.07)。
(四)能同时主要用于品目85.17及品目85.25至85.28所列货品的零件(品目85.17)。
(五)耳塞机及耳机,不论是否带有传声器,用于电话或电报,或者是否与无线电或电视接收机连接使用(品目85.18)。
(六)阴极射线管及其零件(例如,偏转线圈)(品目85.40)。
(七)天线放大器及无线电频率振荡装置(品目85.43)。
(八)电视摄像机用的镜头及滤色镜(品目90.02)。
(九)独脚架、双脚架、三脚架及类似品(品目9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