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07  品目88.0188.0288.06所列货品的零件:

10      推进器、水平旋翼及其零件

20      起落架及其零件

30      飞机、直升机及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其他零件

90      其他

 

本品目包括归入品目88.0188.0288.06所列货品的零件,但它们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一、它们必须可确定为专用于或主要用于上述品目所列货品;以及

二、它们不得列入第十七类注释规定不包括的货品范围(参见相应的总注释)。

本品目的零件包括:

    (一)气球及飞艇的零件,例如:

1.吊篮、吊舱。

2.气囊及其零件(支板或蒙皮)。

3.承载铁环。

4.副气囊。

5.刚架及其构件。

6.稳定器及方向舵。

7.飞艇的推进器。

(二)有人或无人驾驶航空器(包括滑翔机及风筝式飞机)的零件。例如:

1.飞机机身;机身体段;机身的内部或外部零件(雷达天线罩、尾椎、流线型壳罩、面板、隔板、行李舱、地板、仪表板、框架、门、紧急滑梯、窗、舷窗等)。

2.机翼及其部件(翼梁、翼肋、横梁)。

3.控制面,不论是否活动式(副翼、前缘缝翼、阻流板、折翼、升降舵、方向舵、稳定器、伺服调整片等)。

4.机舱、整流罩、发动机吊舱及吊架。

5.起落架(包括制动器及制动系统)及其收起设备;轮子(不论有无轮胎);起落橇。

6.水上飞机浮筒。

7.螺旋桨、水平旋翼;螺旋桨及水平旋翼的桨叶;螺旋桨及水平旋翼的桨距调节机构。

8.操纵杆(控制杆、方向舵脚蹬及其他各种操纵杆)。

9.油箱,包括副油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