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录入:成交方式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必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1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根据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按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代码。例如:该货物的成交方式为CIF,下拉菜单时可选择“1-CIF”或录入“1”,栏目自动生成“CIF”。

提醒注意: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进口录入CIF,出口录入FOB。




三、编码规则

参数表:《成交方式代码表》(附表3)。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原报关项目的“成交方式”,录入要求无变化。

(二)其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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