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录入: 征免性质

一、项目类型

该申报项目为选填项。

该项目数据类型为3位字符型。




二、录入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征免性质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及代码,持有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的,按照《征免税证明》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

录入时可根据下拉菜单选择征免性质或按海关规定的《征免性质代码表》录入相应的征免性质代码。例如:一般征税的货物,下拉菜单时可选择“101-一般征税”或录入“101”,栏目自动生成“一般征税”。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征免性质。

提醒注意:加工贸易货物报关单按照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手册》中批注的征免性质简称及代码填报。特殊情况填报要求如下:

(一)加工贸易转内销货物,按实际情况填报(如一般征税、科教用品、其他法定等)。

(二)料件退运出口、成品退运进口货物填报“其他法定”(代码299)。

(三)加工贸易结转货物,免予填报。




三、编码规则

无。

参数表:《征免性质代码表》(附表2)。

四、其他说明

(一)项目沿革

该项目为原报关项目的“征免性质”。

(二)其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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