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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用于人类食品或动物饲料添加剂及原料产品用途证明》
上海******公司 2025-04-23 09: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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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用于人类食品或动物饲料添加剂及原料的证明》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由本企业生产并供应给公司的一批产品名称为、外贸合同号为、生产批号为、包装件数为、数(重)量为、合同货值为、输往国家/地区为的出口产品,在出口后用于,非用于人类食品或动物饲料添加剂及原料。本企业已在该批产品的外包装上印明“产品用途:”。如有失实,由本企业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证明。

 

  生产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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