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编码410120,未剖层的整张皮,简单干燥的每张重量不超过8千克,干盐腌的不超过10千克,鲜的、湿盐腌的或以其他方法保藏的不超过16千克从中国出口到孟加拉国,需要在孟加拉国缴纳的进口税费查询
HS Code | 英文描述 | 关税信息 |
---|---|---|
4101.20.00 | Whole hides and skins, unsplit, of a weight per skin not exceeding 8 kg when simply dried, 10 kg when dry-salted, or 16 kg when fresh, wet-salted or otherwise preserved | 进口关税 |
增值税 VAT 0.0 | ||
进口调节税 RD 0.0 | ||
补充税 SD 0.0 |
税费概览:
【概览】
无论个人或商业实体在孟加拉国从事商品进口,均须缴纳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进口税费全部以货运价值,即到岸价格(CIF)计算。
【关税】
孟加拉国进口关税税率基本在0%-25%。绝大部分进口商品关税为3%、5%、12%或25%。对医药原料、机械设备、家禽饲料及相关机械设备、皮革用化学制品、纺织用原料和机械、太阳能设备等产品,免征进口关税。
【增值税】
从1991年开始,孟加拉国在产品和服务的进口、生产、销售环节征收增值税。企业年营业额在3000万塔卡以上的,增值税税率为15%;年营业额在3000万塔卡以下的,征收4%的增值税。
【其他】
附加税:对某些奢侈品和烟酒、化妆品、食品、陶瓷、大排量汽车、空调、冰箱、电视机等进口产品,另行征收20%-350%的附加税。进口调节税:针对特定商品,在CIF价格、相关关税、附加税总和的基础上,征收税率为0-15%的调节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