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编码640510,其他皮革或再生皮革制鞋面的鞋靴从中国出口到柬埔寨,需要在柬埔寨缴纳的进口税费查询
HS Code | 英文描述 | 关税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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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5.10.00 | With uppers of leather or composition leather | 进口关税 中国-柬埔寨自由贸易协定 0.0 中国-东盟 0.0 RCEP 6.0 % CIF NORMAL 15.0 % CIF |
特别税 SPECIFIC_TAX 0.0 | ||
增值税 VAT 10.0 % (CIFD + SPECIAL_TAX) |
税费概览:
【概览】
无论个人或商业实体在柬埔寨从事商品进口,均需缴纳进口关税及其他税费。进口税费全部以货运价值,即到岸价格(CIF)计算。除此之外,进口商品还需缴纳增值税和特别税。
【关税】
柬埔寨关税税率在0%-35%之间,平均税率为15%,分为从价征收和从量征收。
【增值税】
柬埔寨进口商品标准增值税税率为10%。进口环节的计税基础为该货品的到岸价格(CIF)、关税以及特定商品和服务税之和。增值税等于计税基础乘以适用税率10%。
【起征点】
柬埔寨关税不设起征点。但是无论进口货值多少,均需缴纳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
【其他】
特别税:在CIF价与关税总和的基础上,对某些产品(酒精饮料、化妆品和车辆)征收税率在3%-45%之间的税费。